国铁工程监函〔2017〕3号
2017年铁路工程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局党组和2017年局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安全质量服务年”主题,服务铁路建设发展大局,细化、实化、深化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廉洁高效运作,依法履职担当,扎实推进铁路工程监管各项工作,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促进铁路工程优质高效建设。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一)编制完善铁路建设工程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招标投标等监督检查参考手册基础上,拟订铁路建设工程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参考文本。结合辖区铁路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铁路工程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二)建立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按辖区建立完善涵盖国家审批核准、地方政府审批核准以及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包括建设项目名录和参建企业名录。指导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委托范围,建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抽查名录。协调建立地方政府审批核准项目、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监督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分级建立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编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的实施细则。结合辖区内铁路工程建设实际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方式。根据监督检查情况,适时调整抽查对象的权重以及检查比例和频次。
(四)公开监督检查信息。按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辖区铁路工程监督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总结监督检查综合信息公开经验,进一步完善并规范铁路工程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
二、促进铁路工程优质高效建设
(五)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等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六)强化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以铁路隧道工程质量特别是衬砌厚度、空洞等质量问题和铁路桥梁制运架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新开工项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铁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四不放过落实情况、铁路建设项目冬季施工等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监管成效。
(七)完善铁路工程监管体制机制。做好国家审批核准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督促监督机构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监督人员培训。加强与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协调地方政府做好地方审批核准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完善监督委托协议,规范质量安全监督行为。研究改进国家验收方式,按委托做好国家验收工作。
(八)建立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在进一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拟定铁路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明确细化铁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标准、调查处理程序等事项。依据办法严格进行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定性及调查处理。探索建立高铁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终身制,对严重问题实施终身责任追究,督促企业落实标准规范,不断提高工程源头质量。
(九)进一步提升预防及应急处置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归纳阶段监督检查发现的有代表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分析铁路建设工程容易出现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阶段、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采取措施,有效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应急响应责任,与国家及地方安监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机制,进一步畅通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渠道,按规定程序报送事故信息,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协调指导应急救援,按规定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按辖区每季度进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程质监中心汇总形成总体分析报告。
三、强化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
(十)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应招未招、规避招标、交易场所、异议处置、保证金收取及退还、备案及报告等,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对自行招标备案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交易、投诉处理等信息开展数据分析,查找违法违规行为,对突出问题和问题多发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十一)改进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加强同各地交易中心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协调,推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积极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共同构建招标投标协同监管机制。
(十二)强化铁路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修订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优化评标专家库结构设置,明确评标专家抽取要求,建立评标专家动态考核机制。建立铁路工程评标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评标专家信息,对评标专家实施动态监管。
四、维护铁路建设市场良好环境
(十三)完善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体系。拟定《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章),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修订发布《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办法》《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制订《铁路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编制《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参考手册》,为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十四)深化铁路建设市场秩序整治“三违”专项行动。做好铁路建设市场秩序整治“三违”专项行动督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铁路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违法承包和违法建设行为,对贯彻不实、执行不力、隐瞒不报的单位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十五)推进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围绕构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的重难点问题开展深化研究,开展铁路优质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和铁路工程建设部级工法评审,建立宣传表彰机制,激发铁路建设市场正能量;探索研究建立铁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铁路建设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十六)加强铁路建设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做好铁道行业建设企业资质及铁道工程注册建造师的部门审查工作,把好铁路建设市场的入口关。加强对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持续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维护铁路建设市场秩序。做好铁道行业建设企业资质标准修订相关工作。
五、不断提高铁路工程监管成效
(十七)依法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加强铁路工程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投诉举报受理条件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质量安全、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投诉举报,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属实必纠。细化调查方案,规范科学取证,注重数据说话,准确界定问题性质,严格自由裁量标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勇于并善于在处理投诉举报等铁路工程监管工作中分析查找腐败问题线索,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严肃查办铁路行业失职渎职、经济犯罪案件,努力推进铁路行业风清气正、健康发展。
(十八)进一步发挥检验检测手段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把检验检测和质量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质量事故调查等工作相结合,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事故调查处理等铁路工程监管工作提供科学有效数据支撑,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力证据。
(十九)加强对参建单位监督检查。各地区监管局和工程质监中心按辖区建立建设单位以及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息库,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级教育体系、资质动态核查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参建单位进行检查;结合辖区内工程监管实际,按季度向辖区内的驻在地施工企业和各项目参建单位,通报工程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情况。国家铁路局适时向相关企业通报。
(二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处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铁路建设市场秩序整治“三违”专项行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处理投诉举报、事故调查处理等,依法严厉打击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铁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铁路工程监管数据库建设,加强铁路工程监管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建立信息监测、共享、发布体系,实施动态监管,开展风险预警,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信用管理效能,推进铁路工程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十二)研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大与发展改革委、安监总局等部委,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铁路总公司以及相关特大型施工企业的沟通协调,研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畅通监管信息,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成效。
(二十三)加强铁路工程监督管理。结合辖区铁路工程监管实际,牢固树立“依法、履职、廉洁、高效”的工程监管工作理念,完善工程监督管理制度,掌握监管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强化铁路工程监管基础工作管理,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加强监管相关数据的统计、归纳、分析,改进铁路工程监管工作,提高铁路工程监管成效。
六、强化铁路工程监管队伍建设
(二十四)创新培训方法手段。分级、分批次组织开展铁路工程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正反典型案例剖析,提高监督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加强工程监管工作交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交流监管工作经验,提高监督检查成效。加大质量监督人员取证培训力度,完善质量监督人员备案管理机制。
(二十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铁路工程监管全过程;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坚决反对腐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时公布监督检查清单、监督检查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铁路工程监管队伍的清廉正气,促进工程监管行为更加规范。
(二十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中央专项巡视问题整改要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不走样、落实无变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作风建设,不断细化、实化、深化行业监管职能,做好铁路工程监管各项工作,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促进铁路工程优质高效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发文时间: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