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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典案例】审计击穿挪用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大案纪实‍

时间:2024-11-2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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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思维解疑团  绣花功夫追真相

——审计击穿挪用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大案纪实‍


D市地处某省东北部,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和财力不足严重制约了城市发展步伐。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D市相继成立了一批国有企业,作为公共事业投资者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相关部署,为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D市审计局以“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为目标,对全市7家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实施中,审计组始终坚持质量强审、研究先行,充分利用大数据赋能,不断深化与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的贯通协作,重点关注投资政策落实、投资运营及绩效、投资风险管控等事项,共揭示7类51个问题,查出问题金额12.7亿元,移送纪检监察案件线索3件,促进增收节支近4亿元、健全制度机制44项,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7次。该项目荣获2023年度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某省内市级审计机关一等奖第一名。该审计项目查出相关人员采用隐蔽手段转移挪用建设资金高达4亿多元的大要案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截至目前,已挽回损失1.56亿元。整个案件的线索挖掘和难点突破,可谓一波三折、迷雾重重,每场斗智斗勇的较量和交锋,审计人员还历历在目······

D市审计局在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绩效专项审计调查中了解到,为完善主城区西向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经D市政府批准,在某片区修建两条道路和一座跨铁路大桥(以下简称“两路一桥”项目),由市属国有企业A公司采取PPP模式建设。A公司与某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具体实施“两路一桥”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A公司占49%、社会资本方占51%,董事长由A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由社会资本方派员担任。项目公司将“两路”和“一桥”项目分别发包给两家不同的施工单位施工,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取得,市属国企A公司为融资提供担保。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坚持把研究置于重要位置,把问题当课题研究。审计发现,“两路一桥”项目土地保障到位、资金供应充足,建设资金(含征拆)全额到账项目公司,但项目进度缓慢。经实地查看项目建设现场,项目建设基本处于停摆状态,“两路”项目中,除合同金额较小的道路基本完工外,另一道路项目仅完成了场平土石方工程,工程进度不足20%。“一桥”项目实际仅完成了部分桩基础工程和临时设施工程,工程形象进度不足10%。审计组同时还了解到市属国企A公司多年未派人员到项目公司对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上分析研判,审计组决定将建设资金的安全性纳入审计关注的重要内容,深度挖掘问题疑点线索。


“做假账”难逃火眼金睛,

挪用资金显原形


姗姗来迟的账本


为核实项目公司建设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安全情况,审计组要求项目公司提供会计账本和凭证,但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老张以项目公司为民营企业控股为由拒绝提供。

审计组坚持文明审计,耐心解释,强调项目公司融入的建设资金是市属国企A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了连带责任,对建设资金进行审计是合理而且必需的。

老张找不到更好的托词,不得不向审计组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电子账套,但审计组发现提供的账本和凭证为复印件,随即要求提供原件。

老张向审计组解释,某证监会监管局正在对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现场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原件正在接受检查,之前公司为确保财务资料安全,复印备份了一套,提供给审计组的正是这套备份的会计账。

初次交锋让审计组心生疑团,隐约感觉到有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天衣无缝”的伪装


为证实复印账本和凭证的真实性,项目公司向审计组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表示审计组在核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复印件过程中,若有疑问之处,公司将全力配合审计组并释疑。

为验证提供的账本和凭证真实可信,审计组进行了一番测试,首先,抽查了部分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发现对应的钩稽关系清楚、数据准确,会计基础工作比较好;其次,重点查看了大额资金转入转出的银行回单,发现格式规范、字迹清楚、银行业务印章清晰;再次,核对了记账凭证所附的每月银行对账单,发现其收支事项及金额与银行存款明细账一致。

通过上述一系列测试,仍未发现复印的会计账本和凭证存在异常。


看似“积极”的配合


因项目公司提供的会计账本和凭证是复印件,凭着职业敏感,审计组决定采取进一步验证措施,从银行账户入手,直接到银行获取对账单,与项目公司提供的银行存款明细账和相关凭证进行核对,核实印证建设资金的安全性。

两名审计人员来到项目公司,要求项目公司派人一起去相关银行打印银行对账单,财务负责人老张脸上露出一丝不快,询问审计人员:“每月记账凭证前面都装订着银行对账单,为何还需再到银行去打印?”

见审计人员态度坚决,老张又一脸堆笑,故作爽快答应并表示要“积极配合”,安排会计人员小袁带上U盾,随同审计人员前往银行,准备在银行终端上自助打印银行对账单。

三人赶往某银行,刚插上U盾还未开始打印,会计小袁就接到电话,说公司有急事需要马上回去,便拔下U盾,行色匆匆地借故离开。

事出反常必有妖。面对如此异常情况,凭借多年经验,审计人员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便及时回单位向局领导进行汇报,局领导认为情况重要,马上作出决定,要求审计组全面提取项目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对账单,逐账户进行检查核对,必须挖出藏在背后的真相。


撕开“假账”的外衣


该项目公司在当地开设的银行账户有10个之多,审计组拿着单位开具的银行账户查询通知书,从相关银行获取了所有账户的对账单,然后采用勾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的“土”方法,逐户核对检查。

在核对项目公司开设于某银行的基本账户时发现,银行对账单反映的是该账户资金多笔次划转给了一家名为“长乾公司”的银行账户,涉及金额2400余万元;而项目公司提供给审计组的银行存款明细账及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却是该账户资金大多数是划转给了另外一些设计公司、勘察公司、项目管理公司以及施工单位的银行账户,金额2100余万元。两者比对明显不一致。

审计组对“长乾公司”查询发现,该公司为社会资本方派出总经理罗某的关联企业。

审计组及时作出判断,项目公司提供的是一本“假账”,由此揭开了项目公司“做假账”的面纱。该项目公司通过伪造银行回单,制造正常支付勘察费、设计费、项目管理费、工程进度款等工程款项的假象,掩盖向社会资本方派员的个人关联企业转移建设资金的真实去向。

审计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公安机关随后介入,搜出了项目公司的真账。审计通过对真实的会计账本和凭证进行清理,发现项目公司共有2.38亿元建设资金被罗某转移至其个人关联企业。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追查,转移资金被挪用于偿还罗某的民间债务、其他方面投资及个人消费等,这也直接导致“两路”项目因缺少资金无法推进。

因问题重大,当地成立了由纪委监委牵头,公安、司法、审计、国资等部门和市属国企A公司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下一步的案件侦破以及追赃挽损工作。


“假合同”欲闯审计关,

转移资金被揭穿


举一反三设疑问


在发现“两路”项目因资金被转移挪用而中断建设的问题后,审计组举一反三,大胆设疑,“一桥”项目也未能正常建设和推进,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一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入审计视野。

审计组进一步了解到,为确保“一桥”项目顺利建设,项目公司对承包方施工单位给出的条件很优惠,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后,随即预付合同金额30%近1.68亿元的工程款。

针对“一桥”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审计组了解到事出有因,主要是涉铁安全施工手续审批复杂,迟迟没能批下来。同时,审计组通过外部数据查询,还了解到施工单位是一家省属国企,资金和技术实力十分雄厚。审计组初步分析认为:“一桥”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有客观原因,在情理之中;预付的建设资金金额不小,且施工单位是有实力的省属企业,也应该无大的问题。

本着审慎原则,考虑到预付的建设资金比例高、金额大,应关注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和绩效,审计组最终决定对“一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审计求证遇阻力


审计组联系“一桥”项目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会计账簿,该施工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审计工作一时陷入僵局,这引起了审计组的警觉,坚定了要查下去的决心,不管其中有无问题,资金使用情况应该审计清楚。

开弓没有回头箭。审计组决定从资金流向入手,研判资金去向是否正常。审计组从项目公司账上查阅,发现合同金额30%的工程预付款从项目公司转账至施工单位的某银行账户后,因施工单位不提供账簿,资金去向情况核查就此阻断。


力排众“议”定方向


审计怀疑“一桥”项目建设资金安全性的问题,很快在工作专班组内传开,一些议论也随之传入审计组的耳朵······

来自国资部门的曾科长认为,1.68亿元建设资金放在那家省属施工企业里,出问题的可能性应该较小,据了解这家企业在省内名声响当当,资金实力也很雄厚,出于维护自身信誉的考虑,绝不会打这笔钱的“小算盘”。至于“一桥”项目推进缓慢,应该不是这家施工企业本身的问题,主要是铁路审批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责任不在施工企业。

市属国企A公司的李律师谈到此事,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纵观施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等法律文本,施工前预付工程款是不违背法律法规的,预付工程款的比例也没违反禁止性规定;同时查阅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没有发现这家施工企业有类似抓挪资金的涉诉问题,没有“前科”,这笔预付工程款出问题的可能性不大。

大家的分析议论听起来似乎都有道理,但审计组坚信自己的职业判断,把“议论”听在耳里,也把坚定查下去的决心更加深刻地铭记在心里。


另辟蹊径求突破


审计组随即与同是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的公安机关衔接并得到支持,查询并取得了施工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进出流水,并进一步延伸查询,查清了资金的去向:

该项目公司将工程款1.68亿元预付给施工单位银行账户,一个多月后,施工单位将该笔资金全额转入在建设地成立的“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部随后又将其中的1.59亿元转移到“荣天投资公司”账户,“荣天投资公司”收到该笔资金当天,又将1.59亿元全额转移至另外的5家公司。

审计组通过外部数据查询了解,负责资金“过路”的“荣天投资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仅为30万元的投资管理咨询公司,而转入资金的5家公司中,有3家已被吊销,其余2家存续,但主营业务与修建跨铁路大桥关系不大,既不是专业设备厂商,也不是提供特殊材料的商家。

据此,审计组分析判断1.59亿元建设资金的去向存在重大可疑。


虚构合同终揭穿


审计组随即向施工单位摊牌,要求施工单位就疑点问题作出说明。面对审计质询,施工单位无法回避,向审计组解释划转资金是有依据的,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

施工单位向审计组提供了与“荣天投资公司”签订的采购钢箱梁钢板和斜拉索专业设备合同(合同标的金额1.59亿元),以证实资金去向合理。

审计组仔细审阅和分析这份采购合同,发现漏洞百出:

一是把钢箱梁钢板和斜拉索专业设备材料交由一个注册资本仅为30万元的投资管理咨询公司去采购,该公司既无相应的专业资质,也无专业能力,极不合理。

二是合同约定购买钢板、钢箱梁制作、购买型钢和斜拉索,但针对购买数量却提供不出具体的计算依据,涉嫌编造。

三是“荣天投资公司”收到材料设备款1.59亿元后,将资金转移到其他5家公司,截至审计时已事隔3年之久,却没有购回任何钢箱梁和斜拉索。

根据上述资金流向核实和对采购合同的审阅分析,审计组作出判断,施工单位涉嫌虚构合同协议,以虚假的采购业务为由层层转移挪用建设资金1.59亿元。

审计及时将该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及时介入,最终查实虚构合同转移建设资金为社会资本方另一关联人王某所为,其利用曾担任项目公司总经理的便利条件,让“一桥”项目1.59亿元建设资金不翼而飞。


案例总结



该审计项目挖掘大要案件的审计思路和方法很有特点,总结如下:

一是对被审计事项的风险研判践行了严谨审慎的探究精神。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项目公司提供的会计账簿和凭证为复印件,审计组心生疑团,但经过“钩稽关系”“重点审核”等一系列测试,未发现异常情况;审计发现“一桥”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为省属国有施工企业,有资金和技术实力,项目推进缓慢也有涉及铁路审批手续烦琐的客观原因,预付的工程款理应不会有太大问题。上述审计事项风险指数虽然看似较低,但审计组没有简单据此低估风险,依旧紧盯不放、穷追不舍,最终揭示出了被审计事项存在的重大违法问题。

二是关键突破口的寻求体现了应有的职业敏感。在本项目审计中,审计人员善于察言观色,从陪同去银行打印对账单的会计人员借故离去的“行色匆匆”中、从省属国有施工企业相关人员百般托词的拒绝中,敏锐地捕获到了“问题端倪”,坚定了深挖深查下去的决心。能揪住本案例中这样重大问题的尾巴,相信绝不是什么无心插柳,而是审计人员的经验和阅历累积叠加到一定程度后的水到渠成。

三是在传统审计方法运用上肯下“绣花”功夫。审计组从银行账户入手,克服畏难情绪,采取手工勾对银行对账单的“土办法”,将十余个银行账户的收支流水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银行存款明细账逐一核对,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揭开了“假账”面纱。

四是在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上勇闯善用。本项目审计中,审计人员加强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如利用与公安建立的“警审协作”机制,迅速查清了资金流向。遇到社会资本方不配合审计时,坚持文明审计,善于以理服人,最终拿到了审计所需的账本,较短时间内打破了审计遭遇的僵局。‍‍


来源:2024年《审计案例》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