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住房价格评估活动,维护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政府的合法权益,保证共有产权住房价格合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及《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会制定《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价格评估技术指引(试行)》。现向全行业发布,请参考执行。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