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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要求应用BIM技术的通知(吉建办[2018]47号)

时间:2018-10-24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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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提高吉林省建筑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现就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招标、设计、施工等建设环节要求应用BIM技术,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 

 

 装配式建筑、现代木结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2019年1月1日起应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及施工管理。


倡导在绿色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及城市综合管廊项目中采用BIM技术设计及施工管理。


鼓励非政府投资类项目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或进行设计优化及施工管理。


二、招标阶段

 

(一)招投标范围


招标项目应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主导专业的BIM技术设计及施工管理。


 (二)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持有与招标项目相符合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三)设计与施工协同平台的要求


项目协同平台应从Revit、ArchiCAD平台软件中选用,市政项目可增选Bentley、Dassault、Tekla平台软件。


施工应选用与设计协同平台相适应的平台软件。

 

(四)BIM技术要求


设计及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的《项目BIM技术应用方案》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阐述对项目的理解;

   

  2.总体设计及施工思路;

    

3.项目的BIM设计及施工特点,关键性问题的对策措施。


(五)技术评审


1.在招投标评审中,应有BIM技术方面专家,对投标文件中BIM技术相关内容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投标单位完成过BIM设计工程、采用BIM技术进行施工管理工程的业绩予以加分。


三、设计阶段

  

(一)编制《项目BIM设计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BIM应用目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项目的协同机制与实施计划;


3.各专业模型内容;


4.阶段模型精度及信息规则;


5.建模规则及信息交换规则;


6.项目成果交付内容。


 (二)设计单位的职责


根据《项目BIM设计实施方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总体项目设计的组织协调及配合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三)图纸深度及范围

 

   应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生成基于BIM模型的各专业图纸。图纸与模型应保持一致。


(四)合约交付要求


BIM设计图纸及模型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国家及省BIM设计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如有其他交付物要求须在合同中另行规定。


(五)设计收费


建设单位应支付BIM设计费用,计费标准可采取双方协商市场价格的模式,或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已发布的指导价模式。


四、施工阶段


(一)编制《项目BIM施工组织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BIM应用目标、范围和内容;


 2.BIM应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人员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3.与项目设计的协同机制建立、实施计划及信息交换要求;


 4.设计模型深化、使用和管理要求;


 5.项目实施阶段BIM应用进度计划和应用成果要求;


 6.项目竣工交付内容及成果要求。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职责


根据《项目BIM施工组织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协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企业进行BIM施工管理,向各分包单位提供相关深化模型。


(三)BIM施工技术要求


应基于设计模型与图纸进行施工深化设计,建立施工模型,应包括深化设计模型、施工过程模型、竣工验收模型等,应生成各专业平、立、剖面图及复杂施工节点详图。各种模型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实现施工组织模拟、施工工艺模拟。


(四)施工收费


建设单位应支付BIM施工管理费用并计入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可采取双方协商市场价格的模式,或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已发布的指导价模式。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5日


注:本文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