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价〔2016〕570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9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印发